新疆理工学院能源化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日期:2023-03-06  发布人:能源化工工程学院  浏览量:265

2023季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1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新疆理工学院能源化工工程学院简介

学院现有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能源化学工程、能源服务工程三个专业。储能科学与工程、材料化学专业拟于2023年招生。专任教师47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6人,博士11人,“西部之光”访问学者1人、“天山英才”1人、“托峰英才”2人“天池英才”领军人才1人,“天池英才”青年博士1人

学院现有新能源材料与储能技术研究中心、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科普自治区基地、李家明院士工作站、特种纺织超细无机纤维材料实验室4个科研平台,建立16个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学院现有红外光谱仪、麦克ASAP 2460全自动快速比表面孔隙度与变温吸附分析仪、全自动烷基汞分析仪、紫外可见、荧光光谱、X射线粉末衍射仪、扫描电镜、原子吸收、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等大型科研仪器。近三年承担各类科研项目24项,其中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13项,阿克苏地区人才项目、科技兴阿项目6项,校级项目5项;发表较高水平论文25篇,被SCI、EI、ISTP收录6余篇,出版专著1部,申请专利6项。“无机纳米纤维材料与应用”科研团队获2021年自治区“天山创新团队”;青年教师在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中获得国家级二等奖1项,自治区级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优秀奖1项。

现有学生1352人,学生主持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达40余项,参与学生达400余人次。学生获得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35项,国家级奖项22项,省部级奖项13项,校级奖项8项。

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性别、族别按照岗位设置表要求;

(七)年龄条件:高级职称高层次人才,男性一般不超过50岁(1973630日后出生),女性一般不超过45岁(1978630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630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应聘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630日后出生);

(八)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学历学位条件可放宽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九)所有应聘教师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2023年8月入职前无法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高校在读博士、硕士。

(十二)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副教授及以上)不受招聘人数的限制,采取一事一议的政策。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四、招聘报名

报名表以“应聘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学历+姓名+获取招聘信息途径”命名按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以下材料请按顺序插入《新疆理工学院2023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2)的指定位置,网上报名时提供原件扫描件,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新疆理工学院2023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学信网上学籍和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身份证明(系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8.业绩、科研成果、获奖、任职经历等材料清单及佐证材料。

网报材料与具体岗位要求不符合或不完整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的,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36530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与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根据报名及通过资格审查人数,适时进行考核与考试,岗位计划招满即止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拟录用人员需在报到前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我校,未转递个人档案的无法正常办理入职手续。经岗前培训合格的新聘人员与学校正式签订合同,首次聘用期为5年,聘用期间纳入学校编制外内聘人员管理制度统一管理。聘用期内除提拔、任命等组织调整,原则上不受理个人岗位调整的申请,对隐瞒患有精神病史、抑郁症等不适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报考人员,一经核实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工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津贴、补贴、福利和调资等方面与在编人员享有同等待遇及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相关规定统一执行;

3.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即“五险二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

4.在岗位聘用、职称评定、培训教育、住房分配、考核奖惩、考勤管理等其他方面与在编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在资格推荐、选拔任用等政治待遇上一视同仁;

5.来校洽谈的高层次人才,正式签订协议后,可报销一次来校的往返交通费,以及来校工作的单程交通费。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新疆理工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本次招聘工作。

监督电话:0997-2205432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理工学院能源化工工程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理工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考试费用,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理工学院能源化工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九、招聘组联系方式

老师:0997-220553717609972988

老师:0997-220553715352711266

简历投递邮箱:371522029@qq.com

十、附件

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能源化工工程学院2023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1.新疆理工学院能源化工工程学院202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岗位设置表.xls

附件2.新疆理工学院2023年春季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8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doc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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