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工程学院关于进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07  发布人:能源化工工程学院  浏览量:2

各教研室、各2019级学生:

根据《新疆理工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条例》,结合2019级学生目前学业情况及后期“联合培养班”工作的有效开展和毕业论文质量的提高,目前2019级学生课业较少,提前开展毕业论文选题工作有利于后期各项改革的推进,有利于协调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质量的提高。学院决定从2022年3月1日-2022年3月20日开始进行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的选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较多地应用已修课程和实践性环节的教学内容。

2.课题选择应使毕业设计(论文)的难度适宜、份量适中,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3.课题数量应大于学生人数的5%,学生要求一人一题。避免连续三年使用相同或类似课题,请各教研室将申报题目与前两年提交题目做重复率比对,重复率过高的题目将无法通过审核。

4.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中工程设计类题目的比例≥80%。

5.课题应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任务、实验室建设或社会热点问题,真题真做,结合工程实际(社会实践)课题。

6.能源化学工程专业毕业设计应尽可能参照“化工设计大赛”为标准,以团队合作为基础完成综合性题目,5人为一组设置题目,一人负责其中一个板块。

二、工作要求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具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资格。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人。师资不足的专业可通过聘用相关专业基础课教师和外聘教师补足师资要求。

3.各教研室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指导老师应发布课题并与学生完成选题的互选。

4.各教研室负责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核,负责对指导教师资格及指导学生数量进行审核。

5.所申报选题经审查备案后,原则上不得变动。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的,须重新提交审核通过。

三、审题要求

1.各教研室应充分认识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环节在整个论文撰写工作中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管理。

2.各教研室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选题要求制定选题细则,确定审题专家成员,对申报题目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题目要求重新选题。严格落实院系两级审查,确保选题质量。

四、工作安排

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各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毕业论文题目申报并进行初步审读,论文题目统计表见附件1;

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18日院部高级职称教师对个教研室进行毕业论文题目审读。

2022年3月19日 根据审读意见各教研室进行毕业论文题目修改。

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2月22日教研室组织各专业学生进行选题。

五、指导教师安排

由教研室根据毕业班学生人数及学院教师情况确定不同教师命题过控和能化专业毕业论文题目数量。



能源化工工程学院

2021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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