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化工工程学院教学管理办法
日期:2022-10-11  发布人:能源化工工程学院  浏览量:0

    为实现学院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管理及其任务

1、教学管理包括培养方案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教研室、实验室、教育实习基地、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学风、师资队伍、教学档案、学籍档案等基本建设的管理。

2、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 保障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充分调动教师和学生的积极性。

二、培养方案制定

培养方案是教育教学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前提,培养目标既要保持相对稳定,又要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地进行调整和修订。制定(修订养方案的一般程序为:

1、前期调研。各专业要学习理解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 神和要求,在修订培养方案前需充分开展各项调研工作,了解 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我院各专业人才的市场需求及变化趋 势以及同类院校同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情况,论证专业培养方案各项内容的合理性。

    2、制定修订。培养方案由各专业负责人牵头组织各专业 教师修订并形成初稿;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初稿进行审核,再由 教研室组织由企业、行业专家和同行专家参与的培养方案论证会,对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等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各专业负责人依据专家意见填写《***专业培养方案论证记录表》并形成培养方案修订稿初稿。

3、审核审订。经专家讨论后修改的培养方案修订稿初稿 交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学术委员会审核各专业的培养方案 修订稿并提出审核意见,各专业依据审核意见再次修订,修订 版培养方案经学院学术委员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学校教务处审 订。

4、培养方案的实施。新版培养方案审定后由学校教务处 颁布实施,学院教学办公室下发给学院各专业每一位任课教师 和学生,专业负责人要解读培养方案制定的各项内容,让教师 和学生充分了解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以及具体的课程体 系,各课程负责人和任课教师要按照新版培养方案确定的课程 要求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

三、教学运行管理

1、院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分别是教学运行的主要负责人和组织实施者。

2、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制定并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年度或 学期进度表、教学日历、课程表、考试安排表。系主任、教学秘书负责检查日常执行的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每门课程应制定相应的教学大纲,教学大纲的内容包括本课程的性质、设置目的、教学内容基本要求、教学方法、教学进程安排、考核方法、选用教材、参考书目等。每位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

4、选聘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一般而言,主讲教师应具备讲师以上资格或硕 士以上学位。新任或转岗教师必须经过试讲或岗前培训。

5、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建立听课制度、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6、加强学籍管理,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成绩及毕业资格的审查、考核与管理。健全和完善学籍档案。严格学生听课考勤制度的执行。

7、每年进行教师工作量的考核,包括:教学任务完成的 情况、教学质量及效果、教书育人、教改研究情况等。

8、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包括教学管理文 件,教务档案,学籍档案,实习材料,学生毕业论文,学生考 试试卷等。

9、教材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学校教材征订工作规程征订 教材,严把教材质量关。选订教材时,一般应尽量选择最近 3年出版,面向 21 世纪或国家教育部规划或推荐的优秀教材。鼓励教师编写补充教材或讲义。

四、教学质量管理

1、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包括招生过程的质量管理、培养方案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教学过程的质量管理、考试过程 的质量管理。

2、切实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包括期中教学检查、听课、 检查教学进度、检查教师教案、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 任课教师的评价意见、分析考试成绩和试卷等。

五、本办法自 2022 5月起实施。

 

 

新疆理工学院

能源化工工程学院

2022 425

收藏本页